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第二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其它公告
四川省 | 资阳市 | 雁江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1-08-15
项目编号:5120022021000327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1-08-19
投标截止时间:2021-08-20
开标时间:2021-08-20
项目名称: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第二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第二次)
项目概况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第二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幢*楼招标部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第二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第二次)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预算金额(元) |
****** |
最高限价 |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年*月**日前完成交付并通过项目验收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 |
****年**月**日到****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幢*楼招标部 ***-******** |
方式: |
本项目以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发售文件,供应商将报名资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qq.com,报名成功后工作人员会联系供应商发售谈判文件。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或网上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可不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注: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售价: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 |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幢*楼开标室 |
五、开启 |
时间: |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幢*楼评标室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监督部门:资阳市雁江区财政局;电话:***-********。 |
附件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第二幼儿园 |
地址: |
资阳市雁江区雁江镇大北街**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宇之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幢*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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