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我单位于****年**月**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发布了长子县丹朱镇同贺村街巷管网改造及道路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将该信息撤销,撤销原因如下:
招标计划有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子县丹朱镇人民政府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子县丹朱镇同贺村民委员会
地 址:长子县丹朱镇同贺村
联系人:牛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泰利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长兴北路绿焱科技*楼
联 系人:王先生
电 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