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林口分公司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第一批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林口分公司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第一批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林口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林口分公司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第一批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编号:JT-XM-ZBCG-HW-******-****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林口分公司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第一批次)
*.* 招标内容: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计划量 |
控制单价(元)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粗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F |
吨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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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C |
吨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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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SMA-** |
吨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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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 |
吨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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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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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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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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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此单价为含税(**%专票)。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计量数量。 |
*.*交货方式:投标人自行组织运输。
*.*交货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按甲方要求供货。
*.*质量标准:投标人应保证所供材料质量满足该产品的国家标准,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验收标准:产品到达现场后,采购人对到货数量、质量、外观等进行验收。采购方对产品进行数量核对,即按实际数量与产品质量进行核对。验收合格的由采购方负责签收;验收不合格的,由供方负责退换或补充以达到验收合格为止。
*.*付款方式:工期结束后分期付款(需供应商有垫资能力,并且在甲方通知供货后供应商应立即组织供货,不以我方资金未到位停止供货)。
*.*其他: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元(大写:贰仟肆佰伍拾叁万柒仟柒佰伍拾元整)
注:①采购预算包含货物价格、运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专票) 等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②施工地点:黑龙江省林口县。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以及证明投标单位符合招标资质要求的其他资料,并且具有响应投标物资生产及运输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近三年(****年*月**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之一: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投标活动的。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司法、证券监管、银行监管等有关部门查处且尚未解除从业限制状态。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年*月**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内有行 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上的查询结果为准)。
(*)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不允许分包。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年 ** 月 **日** 时 ** 分至**** 年 **月**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龙江交投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投标人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
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大道***号(招采服务中心),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
*.*招标文件售价:不收取;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资质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履约记录、社会信誉证明);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项目不涉及。
*.*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注册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采 购 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林口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林口县
邮 编: ******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监督检查室
监督部门电话:****-********
龙江交投招采数字服务平台: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