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我在宁德有亩田”微信应用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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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宁德市农业农村局 | ||
行政区域 | 宁德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德市蕉城区闽东西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号海天水岸阳光*幢*梯****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晓敏 ****-******* | ||
附件: | |||
附件* | “我在宁德有亩田”微信应用项目(专家论证).rar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宁德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我在宁德有亩田”微信应用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我在宁德有亩田”微信应用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我在宁德有亩田”数字化平台在运营过程中,涉及使用市区域公用品牌“****宁德号”产品电商平台、“山海交响”商城平台数据资源与品牌宣传。宁德市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是宁德市唯一的市区域公用品牌“****宁德号”产品电商平台“山海交响”商城平台建设及运营单位,也是自该平台上线运行起唯一的运行维护保障单位。
根据“我在宁德有亩田”数字化服务平台关于线上认领、资源整合、数据统计等业务需求,需与宁德市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的现有账号系统、运行系统、资源应用系统以及数据系统进行对接,保障平台现有资源、功能和服务的政策对接,由宁德市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负责“我在宁德有亩田”数字化服务平台服务搭建及资源对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内容规定,建议该服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唯一供应商宁德市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宁德市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宁德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西路*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号海天水岸阳光*幢*梯****室
联系方式:张晓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