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南京街第一小学食堂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辽宁省 | 沈阳市 | 和平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3-12-17
项目编号:JH23-210102-00194
预算金额:520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3-12-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9
开标时间:2024-01-09
项目名称:沈阳市和平区南京街第一小学食堂餐饮服务
联系方式
024-********
联系人:未*
单位: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街第一小学
招标人
024-********
联系人:未*
单位: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街第一小学食堂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街第一小学食堂餐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沈阳市和平区南京街第一小学食堂餐饮服务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沈阳市南京街第一小学(总校),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南京街校区(*-*年级)和光荣街校区(*-*年级)。两个校区分别配有食堂及其相应的设备,为教职工提供早餐、午餐,学生提供午餐的配餐服务。现公开对外招标资质齐全、管理规范、业务精湛、综合实力较强、有集体配餐资质的餐饮企业为学校教职工提供早、午餐,学生提供午餐服务。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等有关食品安全相关法规,确保全体师生安全用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一年,如一年期满后采购人对中标单位服务满意,可续签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号峰景国际***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电子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u盘)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辽财采函[****]***号)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携带数字认证(CA认证)证书、电子设备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后果自负。 *.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的,由学校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和社会影响,对委托管理企业和相关责任者予以追究,并可以终止委托合同。 (*)未建立健全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存在重大隐患。 (*)食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 (*)采购、制售高风险食品。 (*)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进行整改。 (*)瞒报、迟报食物中毒事件。 (*)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致使调查难以进行或责任难以追究。 (*)食品原材料成本未到达标准餐费**%。 (*)发现使用转基因食品原材料。 (*)委托管理企业进行转包,分包。 (**)教职工和学生基本满意度达不到**%。 (**)委托管理企业与学校之间有商业贿赂等不正当行为。 (**)每学期经核实有效投诉达到*起。 (**)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和生产安全事件,产生严重社会舆情,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事态扩大,或者未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保留现场。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和平区南京街第一小学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井凤君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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