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⑤“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