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河屯乡南崔庄村道路绿化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洪河屯乡南崔庄村道路绿化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非政府采购类(****)***
*、项目名称:洪河屯乡南崔庄村道路绿化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洪河屯乡南崔庄村道路绿化提升项目,位于洪河屯乡南崔庄村,建设内容:回填土、绿化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采购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工期:**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 * 个月内(任意*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 个月内(任意*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描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含临时)。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网查截图)。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平原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南***米路西长明苑*排*号)
*.方式:报名时需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并携带: 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原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无在建承诺书。注: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验原件留复印件*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元。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开标室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开标室。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洪河屯乡人民政府
地址:安阳市殷都区洪河屯乡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原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南***米路西长明苑*排*号
联系人:于会娟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会娟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