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现代农业产业示范项目(EPC+O)(二次)更正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楚雄州现代农业产业示范项目(EPC+O)(二次)(标段编号:GC*********************),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更正: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运营期限:自项目按照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年,项目整体出租,运营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更正为:自项目按照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年,项目整体出租,运营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原定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告知,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谢谢!
招 标人:楚雄州川江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云南楚轩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