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堤防和水闸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告 辽宁省 | 朝阳市 | 凌源市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22-10-24
项目名称:凌源市堤防和水闸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项目
联系方式
0421********
联系人:张**
招标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TP***************
工程名称 凌源市堤防和水闸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项目
标段名称 凌源市堤防和水闸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项目 编号 TP*********************
建设单位 凌源市水库除险加固与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 张淑芬 联系电话 ****-*******
工程类别 水利和水运工程建筑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 建设地点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 辽宁德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水利行业丙级(设计行业资质) 朱海峰 水利行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
* 朝阳华盛水利水电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水利行业丙级(设计行业资质) 李春海 水利行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
* 朝阳市燕都水利设计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水利行业丙级(设计行业资质) 付景如 水利行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截止时间 ****-**-**
填报单位 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迎春 联系电话 ***********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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