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市场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及挂牌价:
标的一:各类灯饰挂件、双绞线等(按称重计算)
挂牌价:人民币*.*元/斤
标的二:各型灯架(按称重计算)
挂牌价:人民币*.**元/斤
(注:以上所有标的物现状均以现场实物为准,实际重量以现场称重为准)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具备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的能力;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竞价指南请自行扫码领取
四、预展时间及地点:
预展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工作时间内)
预展地点:长子汇智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库房
联 系 人:李先生-***********
五、报名注意事项: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在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证件、资质证明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于****年*月*日下午**时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整(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保证金缴纳方式: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以下账号:
户 名: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开户行:长治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马支行
账 号:*********************
*、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足额交纳了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转让底价)的价格受让竞价标的,并按照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的公告或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转让方和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扣除: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公告或通知的规定时限内,意向受让方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④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它违反转让、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成交确认书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意向受让方须在最终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到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办理成交手续并缴纳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
*、标的成交后,由受让方到标的现场自提,产生所有相关费用自理。
*、在清运标的以及对此标的物再次进行利用时,造成人身伤害及财物损失等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及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报名地址:
报名地点:长治市紫金西街**号二楼***室
咨询电话:****-*******
微信公众号:长治产权
网 址:********************
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