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职业高级中学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河南省 | 洛阳市 | 新安县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3-09-12
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3-100
项目名称:新安县职业高级中学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1810*******
联系人:游**
招标人
1551*******
联系人:王**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
*、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职业高级中学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新安政采磋商(****)****号 新安县职业高级中学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河南倍兴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中州西路***号北大文创园***室 ***,***.**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新安县职业高级中学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新安县职业高级中学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年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凡、杜丽欣、李彧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号)及发改价格【****】*** 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系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职业高级中学
地址:新安县畛河大道西段
联系人:游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北航科技园*号楼***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相关附件
评标报告(消防维保).pdf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pdf
消防维保招标文件(发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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