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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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双信封)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贵港市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项目编号:E*******************)更正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贵港市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项目编号:E*******************)的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一、招标文件中一标段“贵港至来宾城际铁路”建设规模原为:单线电气化,***km/h,线路全长**.*km。现统一更正为:***km/h,线路全长**.*km。 二、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技术建议书或技术方案分值原为:**.**分。现更正为:**.**分。 三、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三标段原为:注:加分业绩不可与基本条件为同一业绩,若同一个项目中同时包含(*)、(*)项内容,均可分别加分。现更正为:注:加分业绩不可与基本条件为同一业绩,若同一个项目中同时包含(*)、(*)项内容,均可分别加分。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原为:****年*月**日* 时 ** 分。现更正为:****年*月**日* 时 ** 分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其它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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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