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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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石坎自来水厂(佛市、石东片区)入户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更正公告**号
各潜在投标人: 清远市远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委托,对“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石坎自来水厂(佛市、石东片区)入户管网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根据实际情况作以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现更正为:
二、若本更正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当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远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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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