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达大道西段(湘江东路-永州大道)与迎宾西路(永州大道-机场)
纳污干管及配套路网工程检测及监测
更正(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李达大道西段(湘江东路-永州大道)与迎宾西路(永州大道-机场)纳污干管及配套路网工程”检测及监测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如下: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更正为: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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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行为记录 |
投标人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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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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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 ***天(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不良行为的,以开标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相应文件为准),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扣分,最多将该单项分扣完为止。
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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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行为记录 |
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天内)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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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天内)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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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天(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不良行为的,以开标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相应文件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天(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不良行为的,以开标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发的相应文件为准,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扣分,最多将该单项分扣完为止。
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正文已重新上传,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上述修改内容在招标文件中已做出相应修改,如招标文件与本修改公告内容不一致以本修改公告为准。本修改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通知敬请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招标人:永州市经济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