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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临沂市兰陵县新兴矿区尖顶山矿段玻璃及水泥配料用砂岩矿(兰陵矿****-**)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兰陵城矿东益矿业有限公司
场所: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新兴镇北辛庄**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CE*****U
(二)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沂市兰陵县新兴矿区尖顶山矿段玻璃及水泥配料用砂岩矿
开采矿种:玻璃用砂岩(玻璃用砂岩、水泥配料用砂岩)
地理位置:临沂市兰陵县新兴镇北辛庄村
面积:*.****平方千米
拐点坐标如下(****国家大地坐标):
坐标(**** 国家坐标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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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标高 |
+***m至+**m |
资源储量(勘查工作程度):本矿区勘查程度为勘探。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万吨,(其中玻璃用砂岩***.*万吨,水泥配料用砂岩**.*万吨)。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矿区范围内设计可采储量为***.**万吨(其中玻璃用砂岩***.**万吨,水泥配料用砂岩**.**万吨),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万吨/年。
拟出让年限:*年(含基建期)
起始价:****万元
(三)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万元
缴纳时间:自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日内缴纳首期采矿权出让收益,剩余部分按照合同约定缴纳。
缴纳方式:分期缴纳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 ****年*月*日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
在开采活动中应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开发利用方案实施开采,按要求建设绿色矿山;按照《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严格落实评审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实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与矿山建设同步推进。
四、申请办理采矿登记的时限
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年内。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对本采矿权出让公示公开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电话:****-*******。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网站、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发布。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