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贵州精恒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瓮安县花竹山贸易供应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瓮安县集中综合屠宰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进行招标,并于****年**月**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黔南公易建电(****)****号-*
标段(包)名称:瓮安县集中综合屠宰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招标
招标代理:贵州精恒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瓮安县花竹山贸易供应链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开标厅*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黔中建安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总分:**.**报价:下浮*%
质量要求:达标负责人:吴再先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工期(天):***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智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分:**.**报价: 下浮*%
质量要求:达标负责人:陈小权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工期(天):***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建江建工工程有限公司
总分:**.**报价:下浮*%
质量要求:达标负责人:雷军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工期(天):***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
公示期:****-**-**至****-**-**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