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中医医院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彰武县中医医院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 点** 分(北京时间)更正为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 点** 分(北京时间)。 *、采购需求修改(具体见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 *、评分细则修改(具体见磋商文件中评分细则)。 *、合同履行期限更正为:本项目意向服务期为三年,每年签订一次,供应商按一年服务期报价。院方定期对供应商服务进行考核,如供应商达不到彰武县中医医院方对物业服务内容及要求,彰武县中医医有权终止合同。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电子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开标现场解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备份电子文件的存储采用U盘的方式递交可加密的备份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分钟内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分钟内完成报价。)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彰武县中医医院
地 址:中华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彰武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彰武县彰武镇建华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通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