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包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袋) |
单价 元/袋 |
总价(元) |
第一包 |
高粱种子(宜糯红*号) |
*.特征特性:常规种,酿造。 *.质量执行标准及质量指标:GB****.*-****;纯度不低于**.*%,净度不低于**.*%,发芽率不低于**%,水分不高于**.*%。 *.包装规格:***g/袋,**kg/件。 *.按县农业农村局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必须到项目所在镇),并在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供货; *.由供应商负责到镇货物签收表及到户货物(种子)领取表。 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 |
***** |
** |
****** |
第二包 |
高粱种子(宜糯红*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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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拟确定的供货主体参加选择活动的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报名
****年*月**日-*月**日,**:**-**:**,到长宁县农业农村局现场报名,报名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附经办人身份证加盖申报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长宁县农业农村局(竹海路三段**号)***室
联系人:余女士联系电话:****-*******
四、申报要求
(一)主体申报
已报名的供货主体填写《长宁县****年大豆高粱复合种植项目高粱种子供货主体申报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份(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份(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可不提供),自行根据《项目实施明细表》编制申报材料(必须提供报价函或报价明细表),装订成册一式*份(复印件需加盖申报主体公章),申报资料于****年*月**日**:**-**:**时提交到农业农村局二楼***办公室。
(二)组织评审
由县农业农村局于****年*月**日**:**,组织评审人员对申报主体申报资料和服务条件等进行评审,确定供货主体。
(三)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相关官网或公示栏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个工作日。
五、选定办法
本次选择供货主体采用低价中标,若仅有一个主体报名,符合条件者即可当选;若有多家主体报名,按照报价最低的当选。
附件:长宁县****年大豆高粱复合种植项目高粱种子供货主体申报书
长宁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