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商务局****年淅川县“淅有山川”品牌宣传推广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河南丹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淅川县商务局的委托,就淅川县商务局****年淅川县“淅有山川”品牌宣传推广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淅川县商务局****年淅川县“淅有山川”品牌宣传推广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FCG*********
二、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评审小组名单:黄雅丽(采购小组组长)、 王晓(采购人代表)、周丽珍。
三、成交结果:
定标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名称:河南象由新声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北路与连霍高速交叉口河南电视台*号演播厅***号
成交金额:壹佰陆拾柒万贰仟元整(¥: *******.**元)
主要成交内容:河南广播电视台中华特产频道《好物聚东方》栏目独家冠名“淅有山川”。
四、发布公告媒介和期限
本项目结果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公示期:****年*月**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响应文件中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且授权代表需提交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可查询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有效可查询方式,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淅川县商务局
地 址:淅川县北区金融大厦*层
联 系 人:靳女士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丹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质监站小区
联 系 人:齐女士
电 话:***********
*、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淅川县财政局
监督部门代码:******************B
联系人:胡先生
地址:淅川县金河镇经济开发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