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国华制药有限公司中医药大健康产业总部及综合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投标人网上提问清单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年**月**日**:**)截止。本次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现对投标人的疑问回复如下:
问题:招标公告*.*工期要求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计划工期中,注明的工期是***天,而招标文件中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二、合同工期注明的工期为***天,请问以哪个为准? 问题二:招标文件中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质量保证金为*%的工程款,而招标文件中附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六、质量保修金的金额及返还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结算价款的*%,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①将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合同协议书二、合同工期中的“***天”修改为“***天”;
②将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合同专用条款**.*.*-“(*)*%的工程款”修改为“(*)*%的施工合同结算价款”。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提交截止时间不变。
本次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次澄清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答疑文件为准。
招标人:湖南国华制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