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惠石化工业区*×***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
第一批辅机(给水泵)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泉惠石化工业区*×***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第一批辅机(给水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补充和修改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本项目补充通知(*)“*、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三、支付条款,到货款:在合同设备“最后一批交货”的货物到达项目现场,交付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收到卖方下列分批装运文件,同时买方收到以下文件,审核无误后*个月内,支付给卖方设备合同价格的**%,作为到货款”。
调整为:到货款:在合同设备“最后一批交货”的货物到达项目现场,交付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收到卖方下列分批装运文件,同时买方收到以下文件,审核无误后*个月内,支付给卖方设备合同价格的**%,作为到货款”。因买方原因未及时办理到货验收或非卖方原因导致的付款延迟,该笔款项的支付不晚于到货后*个月。
*、本项目补充通知(*)“*、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三、支付条款,试运款:全部设备顺利通过***小时满负荷试运行,移交生产交后,同时买方收到以下文件,审核无误后*个月内,支付给卖方设备合同价格的**%,作为试运款”。
调整为:试运款:全部设备顺利通过***小时满负荷试运行,移交生产交后,同时买方收到以下文件,审核无误后*个月内,支付给卖方设备合同价格的**%,作为试运款。因买方原因未及时开展试运工作、未顺利通过***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或非卖方原因导致的付款延迟,该笔款项的支付不晚于到货后*个月。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招标人:福建省东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