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哈密化工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酚氨回收装置技术许可、工艺包编制、培训和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
国家能源集团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由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独资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拟于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项目按照统筹规划、分阶段建设的原则实施,其中一阶段建设煤制油工程,配套建设煤矿(含输煤设施)、厂外铁路、供水、供电、新能源、碳捕集封存与利用(CCUS)和生产指挥中心等工程。煤制油工程依托淖毛湖矿区岔哈泉区块煤源为原料,建设***万吨/年煤制油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占地约***公顷,总投资约***亿元,主要建设煤制油生产装置、煤气化装置、配套公辅装置和环保设施等共计**套工艺装置,产品包括油品、液体蜡、沥青焦、硫磺、硫酸铵等。项目采用先进的煤制油技术,耦合新能源和绿氢,打造现代化的绿色低碳综合能源示范基地,持续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在新技术应用、产业升级创新、产业孵化、带动税收、就业等方面,为我国煤制油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当地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酚氨回收装置技术许可、工艺包编制、培训和技术服务。
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技术许可部分工作包含:投标人授予招标人一项非独占性、不可撤销的专利/专有技术许可,允许招标人使用许可技术,包括招标人在合同装置工程设计、施工、建设、采购、运行、维护、故障排除和维修进行的改进、生产、使用和在世界范围销售许可产品。该许可技术应是投标人目前最先进的且经过验证的技术。
(*)工艺包编制部分工作包含:向招标人提供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艺包、操作手册、分析手册及培训手册等。其中,工艺包的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招标人对许可装置进行设计、采购、建设、试车、开车和正常运营。
(*)培训包括:在技术文件交付之后最迟不晚于合同装置开车前六(*)个月内,投标人应指定具有资质的专家,根据招标人的培训要求,向招标人的人员提供培训。投标人拟提供的培训需加以具体界定,包括但不限于培训人数、培训地点和范围以及培训天数等。
(*)技术服务部分工作包含:投标人应对许可合同装置提供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关键设备的采购、施工建设、预试车、试车、开车和性能测试等合同装置各个阶段的技术服务,并随时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其他技术服务。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工作范围。
*.*.*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装置性能考核合格后*个月止。
*.*.* 进度要求:投标人须在工艺包开工会后第**周提交终版工艺包。
*.*.* 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 其他:/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年**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化工(或兰炭废水)酚回收(或酚氨回收)技术许可合同业绩*份,酚回收(或酚氨回收)须采用二异丙基醚或甲基异丁基酮作为萃取剂,且单系列装置处理量不小于***吨/时,并通过性能考核。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通过性能考核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内未载明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或由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盖章的用户证明);通过性能考核证明可以是性能考核报告或其他由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盖章能证明合同标的物通过性能考核的材料。
【*】信誉要求:/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其他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 **:**:**,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