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1303002409422001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河北省 | 秦皇岛市 | 海港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11月19日
项目编号:HB2024091510010002
中标金额:89.152万元
项目名称: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设备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0335********
联系人:未*
单位: 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人
0335********
联系人:刘*
单位: 河北可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HB****************

二、项目名称: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秦皇岛金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海滨路街道海滨路**号***室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单价:******.**
    优惠率:
    优惠价/入围价: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设备采购项目
    品牌:上海弘连、平航科 技、图腾等
    规格型号:火眼手机证据分析MT***、数字魔方JF****-一站式话单账单电 子数据分析系统、G*****等
    数量:*
    单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田庭革、王秀皎、韩靖、朱香娟、李秀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办法》(计价格[****]****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号)等文件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G***辅路(市民中心北门斜对面)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可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阳光百度城东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娜
    ****-*******

十、附件

    详见采购办官网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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