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ull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明光市人民法院****年*月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明光市人民法院 ****年**月**日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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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本次为明光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拟通过进场招标,确定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包括:粮油类、蔬菜类、鲜肉类、家禽类、水产类、奶制品、干货、水果、副食调料类等,具体种类、数量根据需求提供。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食品行业规定的强制标准,所提供商品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不得提供腐烂、变质、保质期以外的商品。供应商应在每天上午规定时间前将食材商品送达法院食堂,并在指定位置卸货由采购方负责验收。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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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面向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