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主次干管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二)
招标项目编号:E*******************
市区主次干管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如下:
*、招标文件第*章投标须知-第*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条款号**.*其他中:
删除:“**、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支付金额以中标总金额为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①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支付金额以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中标总金额在***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计取;中标总金额超过***万的:其中***万按*.*%计取,***万至***万部分金额按*.*%计取;***万至****万部分金额按*.**%计取,服务费不足****元的则按****元收取,服务费超过*****元按*****元收取。(以上金额均为含税金额)。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收费标准的**%一次性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本条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
*、本补充通知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一经发布,即视为所有投标人均已收悉。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并查阅本项目的相关招投标信息,否则后果自负,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三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岵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