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 | 包河区人民法院食堂委托服务 | 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是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员工提供早餐、中餐服务, 并负责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包厢及加班服务。食堂服务项目的工作地点:合肥 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 号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法庭等、两处。成交供应商负 责原材料采购并接受采购人监管,原材料进入后,成交供应商主要负责加工、 制作、售卖、食品安全、食堂环境卫生整个过程的管理和服务,并派驻具有食 堂餐饮经验的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餐饮制作和售卖服务工作。成交供应商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运营管理、食堂资产管理、安全卫生管理和防火防盗管理等。 | ***.* | ****年**月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