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中国共产党厦门市集美区委员会宣传部****年度(第*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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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集美区区属新媒体平台运营项目 | 采购内容:****年度集美区区属新媒体平台运营项目 采购数量:*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协助运营集美区属各新媒体平台(含“天下集美”微信号及视频号、“看见集美融媒”抖音号、“集美融媒”微博号、“人文集美”小程序)。 需满足的要求:*.各新媒体平台的运营服务要求全年无休,日均编辑、发布信息总数不少于**条(其中微信公众号不少于**条);*. 需围绕产业、民生、文化、社会治理、营商环境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年生产不少于****条(篇)原创内容;*.要求运营期内,新媒体平台关注总数需比上一年新增长**万(以****年*月**日平台关注总数为参照);*.供应商需提供不少于**人的运营团队,驻点集美区融媒体中心办公。 | ***.****** | ****年**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集美区委员会宣传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