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灞桥区****年度**周岁及以上政府兜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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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 | 西安东木头市***号 | ***,***.**元 |
合同包*(灞桥区****年度**周岁及以上政府兜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服务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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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保险服务 | 灞桥区****年度**周岁及以上政府兜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 按照委托人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符合“西安市灞桥区户籍且****年**月**日前年满**周岁及以上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优抚对象中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 | 《磋商文件》“第三章”“*.*.*服务要求”“三、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意外身故/残疾:**万元,意外身故按照保额给付,意外残疾按照残疾等级给付; 意外医疗:*万元,意外医疗,免赔额***元,给付比例**% ; 意外住院津贴:***元/天,单次累计**天,全年累计***天 ; 保费:***元/人 备注: *:意外医疗赔付比例;通过医保先行赔付的意外医疗费,剩余部分在医保赔付的范围内保险人同意按照**%赔付;不通过医保直接向保险人赔付的意外医疗费,在医保赔付的范围内保险人同意按照**%赔付。 *: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譬如:在户内外、公共场所以及乘坐交通工具时所发生的碰伤、摔伤、烧烫伤等均属于意外伤害;或由于交通事故、高空坠物、动物抓咬、溺水等原因对身体造成的伤害也属于意外伤害。 | ***,***.** |
李茂盛、马全恩、马正(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及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调整后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发改价格〔****〕***号)的有关规定收取,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不足****元的按****元收取。成交单位服务费交纳信息银行户名:西安中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安纺一路支行账号:*****************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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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 灞桥区****年度**周岁及以上政府兜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 *.***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报价说明:保险标准费用为***元/人/年,具体结算依据保险标准费用乘以实际参保人数,据实结算。
名称:西安市灞桥区民政局
地址:西安市灞桥区长乐东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西安中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纺西街华夏世纪广场 A 座十五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雨雨
电话:***-********
西安中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