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建设项目(二期)
招标文件补遗书(第**号)
致各投标人:
现将《宜宾市翠屏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建设项目(二期) 招标文件》的补遗通知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补充要求中补充:“请各投标人作如下承诺:承诺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质疑)事宜,且必须具备《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条规定要件,否则视为无效异议(质疑),一律不予受理(格式自拟)。如招标文件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本项目招标信息与本次不一致的,以本次补遗为准。
招标人:宜宾市翠屏区城市管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