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
二、项目名称:海城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海城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昕田生态基地经营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光荣街*栋*层S*号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海城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海城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C********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服务范围:为海城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提供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米面,豆油,杂粮,干杂调料,禽蛋类,蔬菜瓜果类,肉类,家禽,水产,冷冻产品,其他农副产品及牛奶、面包、八宝粥、香肠等食堂食材。
服务要求:*、采购人需提前一天根据实际情况下单,订单包括品种、数量、规格、计量单位(以斤、袋、箱等为计量单位)、送货时间等内容,供货商按采购人发送的订单信息,在指定时间按照采购人的实际要求保质保量将货物送达海城市特殊教育学校(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商必须统一配送,不得转包、分包,供应商应具备满足本项目配送服务的相关人员(需具有健康证)及车辆。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供货商必须接受采购人统一管理,按采购人要求搬运并摆放整齐。因供货商违反采购人的管理而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均由供货商承担责任。 *、食材卸货后,由采购人安排专职人员按照订单信息对供货商配送的食材品种、数量、质量等进行检验及验收,并签字确认,作为价款结算的重要依据。 *、采购人对配送不合格的食材或配送错误的食材无条件退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与成交供应商续签合同,累计签约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状况良好。 *、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保证所提供货物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 *、供货商在提供肉禽类货物时需提供同批次产品检验报告或检疫票,且产品检验(或检疫)合格证或化验单,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货物必须卫生新鲜、质量上乘,品牌、数量、品种、规格准确。 *、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辽宁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在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产品: (*)无品名、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 (*)即将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产品标签规定的。 (*)腐烂变质、霉变、污染、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感官形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其它非食品原料。 (*)不得提供转基因蔬菜、豆制品等。 (*)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产品。 *、如供货商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以上约定,需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拒收、退货(采购人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处理,并及时送达质量合格的相同品种货物,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需求,产生的费用由供货商自行承担。 *、供货商需要建立食品索证制度, 做好索证登记工作。采购人有权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进行验收。供货商需如实向采购人提供进货单位货物合格证、检验单。 *、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货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兰、钟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海城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照国家及行业标准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海城市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海城市海州管理区文化街*号
联系方式:***********
名称:辽宁福达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城市长江路海墅逸城商铺S*-*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最终磋商文件 海城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docx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海城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昕田生态基地经营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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