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
经研究,对 剑河县****年磻溪片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根 据项目规模要求设置职称等级)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附职称证、岗位证、缴纳养老保险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职称证、岗位证所署单位以及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职称证、岗位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无岗位证的,可提供投标人单位的任职文件;现修改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人。 *、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澄清文件与变更通知等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澄清内容对招标文件没有实质性改变,故本项目不延期开标。 特此通知! 招标人:剑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华迅铭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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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州华迅铭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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