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黄河金三角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EPC 总承包)监理,已由夏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解决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夏县 夏都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总建设用地面积 ******㎡,其中产业园 ******㎡、***乡道改 造 ****㎡;产业园技术经济指标:总建筑面积 ******.**㎡,总计容建筑面积 ******.**㎡,容积率 *.**,机动车停车位 ***个。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黄河金三角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EPC 总承包)监理: (*)监理费用:财政评审价的 ***%; (*)项目地址:夏县裴介镇师村; (*)监理服务期限:***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 合格且移交全部资料至招标人,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招标范围:黄河金三角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图设 计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黄河金三角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EPC 总承包)监理: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 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 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工 程的投标; (*)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本监理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 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 * 月 ** 日 **时 **分起至 ****年 * 月 ** 日 **时 **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