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苏州市广播电视总台 | *****************N | 苏州市工业园区南施街***号 | **.**(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年“非遗贺新春-古城过大年”全国主会场活动启动仪式 服务范围:需根据场地特点创新设计活动流程,体现非遗及苏州元素,较好呈现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内容,充分考虑活动性质、针对启动仪式提供详尽的整体策划、执行方案。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后至完成活动全部相关服务(具体时间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刘逸平(组长)、张建伟、朱丹凤(采购人代表)
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交纳成交服务费,具体收费以如下比例进行计算,含在磋商总报价中:预算金额***万元(含)以下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计算;预算金额***~***万元(含)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计算。服务费金额:*****.**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管舒宇、吴伟
电话:****-********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