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长安镇金龙大道修复工程项目,于****年**月**日进行磋商,现磋商工作已结束,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论和招标人****年**月**日书面确认的成交单位“定标复函”,现将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利县长安镇金龙大道修复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SXJS****-PL***
三、招标人名称:平利县长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利县长安镇
联系方式:****-*******
四、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九升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东关村东六路口三排一栋*楼
联系电话:*********** ***********
五、建设内容和要求
*.建设地点:平利县长安镇中坝村、石牛村、金石村、兴隆村。
*.建设规模及内容:修复破损路面*.*公里,完善排水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平利县长安镇金龙大道修复工程项目》所包含的全部建设内容。
*.标段划分:根据工程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书(平发改招核〔****〕**号),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投资概算 ***.** 万元。
*.项目性质:县级财政资金及自筹。
六、磋商结果信息
成交单位:陕西康盛原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壹佰玖拾叁万贰仟元整(¥***.**万元)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次十路东侧*幢**号
联系人:李金均
联系电话:***********
七、磋商小组人员
王小娟 陈长城 宋宁 方春明 李世杰
八、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
九、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金额
中标服务费依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的规定,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及磋商文件的约定收取中标服务费。
十、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陕西九升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SXJS****-PL***]平利县长安镇金龙大道修复工程项目.SXSZF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 评标办法.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