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沧区综治中心场所改造信息化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符合性审查/①项目一般情形中情形*更正为“本项目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液晶监视器、显示屏(液晶显示器)。须符合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投标人所投上述产品必须具有符合上述标准要求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年第**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投标人若现场提交CA的,请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层大厅华沧收标窗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嵩屿街道沧虹路**号第八层B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丽娜、危青、刘瑞凤
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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