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用物资管理软件项目维保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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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沈阳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巍、张彬、杨海健 | ||
项目联系电话 | ***-********转****、**** |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大东区北海街**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郑巍、张彬、杨海健***-********转****、**** | ||
附件: | |||
附件* | 专家职称证.rar | ||
附件* | 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专家资格审查表.jpg | ||
附件* | 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jpg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医用物资管理软件项目维保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医用物资管理软件项目维保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符合《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号)第三条“*.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情形。
由于医疗设备的维修技术、配件以及临床应用支持等相关专业因素,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因此,本次采购的服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至诚悠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至诚悠远科技有限公司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论证专家名单:夏寒、曹卫东、姚晓捷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年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北海街**号
联系方式:孙先生 ***-********
*.财政部门
联系人:无
联系地址:无
联系电话:无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号
联系方式:郑巍、张彬、杨海健***-********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