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
根据四川省高院《关于开展执行案款年度审计工作的通知》(川高法明电〔 **** 〕 *** 号)要求,都江堰市人民法院拟对 **** 年执行案款收、存、管、发整体情况和 **** 年执行案款的部分情况进行审计。 现拟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项目实施单位,诚邀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比选。
一、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且具有专业审计资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工作日 **:**-**:** ),到都江堰市都江堰大道 *** 号报名。报名须携带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注明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具体项目名称,办理事项内容或授权范围等内容并加盖公章(鲜章),同时提供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需同时提供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 ; ② 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仅需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④有效审计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二)报名时免费领取比选文件。
三、比选时间
**** 年 * 月 ** 日 **:**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俊
电话: ***-********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