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
重新招标 澄清答疑(三)
问题一、技术评分 *、机房噪音;本项目所有投标人所投型号电梯以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中机房噪音由低到高进行排名,排名第一的加*分,排名第二的加*.*分,排名笔三的加*.*分,排名第四及以后的不得分,对机房噪音数值相同的并列排名得相同分数。 *、轿厢运行噪音;本项目所有投标人所投型号电梯以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中轿厢运行噪音由低到高进行排名,排名第一的加*分,排名第二的加*.*分,排名第三的加*.*分,排名第四及以后的不得分,对轿厢运行噪音数值相同的并列排名得相同分数。 *、开关门噪音;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对本项目所有投标人所投型号电梯以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中开关门噪音由低到高进行排名,排名第一的加*分,排名第二的加*.*分,排名第三的加*.*分,排名第四及以后的不得分,对开关门噪音数值相同的并列排名得相同分数。
依据和理由:
问题一: 以上 *项评分内容所涉 电梯制造检测条款噪音已从最新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中剔除,非强制。 依据:最新《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GB-T****.*》已经剔除所有噪音检测内容。 故上述评分及依据无效。 以此型式试验报告中非强制通用项作为评分项,类比身份证汉字载明所有信息以外必须配有蒙文的人进行评分。即对没有蒙文人实行歧视对待!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二)、(七)款。 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问题二、技术评分 *、钢丝绳;本项目所有投标人所投型号电梯使用的钢丝绳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试验报告中钢丝绳破断拉力由高到低进行对比排名,排名第一的加*分,排名第二的加*分,排名第三的加*分,排名第四及以后的不得分,对破断拉力数值相同的并列排名得相同分数。
依据和理由:
问题二: 此条评审方法不设定比对标准,故比对无效。(钢丝绳类别、直径、规格、温度、气压等等诸多试验环境因素)。 对采用优质钢带的世界第一品牌奥的斯电梯具有严重排他性条款! 对采用更优质复合带的世界第三品牌通力电梯具有严重排他性条款! 绝对零度( -***.**c°)时,钢丝绳别说拉力试验,一碰即碎! 故此款评分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四十九条: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缺乏客观、公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应当包括评标标准和方法。若招标文件中的评分准则不明确,即招标人未按照规定提供清晰、具体的招标文件。 此外,不明确的评分准则可能导致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无法准确依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审,从而违反《招标投标法》中关于评标委员会职责和评标程序的规定。 评分标准在招投标过程中非常重要,它确保了评标的公平、公正和透明。通过明确的评分标准,可以确保所有投标人都在同一标准下进行竞争,避免了主观性和随意性,保障了招投标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问题三、商务部分 注册商标 (*.*分) 所投产品具备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注册商标得*.* 分:没有不得分。
依据和理由:
问题三: 该条款错误! 请更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国家商标总局这一机构。 原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新机构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依据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年*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改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管理部门。
回复
一、本项目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民生项目,机房噪音、轿厢运行噪音、开关门噪音对百姓日常生活及夜晚休息影响很大,本 项 为针对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设置的评分标准,不存在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本 项 评分项为排名第一加*分,排名第二加*.*分,排名第三加*.*分,此项旨在为百姓选出更优异的电梯设置的评分项,并不是决定投标人能否投标的必要条款,有无噪音检测报告均可投标,所以不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二、本评分项内容为 “对本项目所有投标人所投型号电梯使用的钢丝绳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试验报告中钢丝绳破断拉力由高到低进行对比排名,排名第一的加*分,排名第二的加*分,排名第三的加*分,排名第四及以后的不得分,对破断拉力数值相同的并列排名得相同分数。”本项为“对本项目所有投标人所投型号电梯使用的钢丝绳具”评分,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需为实际应用本项目实际材料数据。“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试验报告”此报告为检测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标准检测的结果。此项旨在为百姓选出更优异的电梯设置的评分项,并不是决定投标人能否投标的必要条款,所以本 项 不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此 项 对评标标准也已明确。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注册商标(*.*分)内容变更为所投产品具备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颁发的注册商标得*.*分,没有不得分。
招标人:大庆府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市城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