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河东街道滨河路第一、第二社区党群服务中
变更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0-01-03
项目编号:包采磋〔2019〕3717号
投标截止时间:2019-01-06
开标时间:2020-01-14
项目名称:包头市东河区河东街道滨河路第一、第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加固改扩建项目工程施工
包头市东河区河东街道滨河路第一、第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加固改扩建项目工程施工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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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河东街道滨河路第一、第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加固改扩建项目工程施工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JXZF-SG-**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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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本项目原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分,现变更为****年*月**日下午**时**分,特此更正,望各投标人周知。 |
附件: |
更正公告.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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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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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嘉信建筑工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山水佳苑住宅小区**#楼***号底店 |
联系人: |
王女士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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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河东街道办事处、内蒙古嘉信建筑工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