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塔城地区检察分院机关食堂食材及调味产品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武文斌***********
报价起止时间:****-**-** **:** - ****-**-** **:**
采购单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综合零售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综合零售服务; 内容:蔬菜、肉蛋奶、粮油、调料副食品;采购人需求描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塔城市本地供应商,且从事蔬菜、调料、粮油等副食品供应三年以上。 *.按照要求提供主要食材报价单(具体面谈)。;
次要参数要求:*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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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留言:-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营业执照、资格信用承诺函、食材报价单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至**:**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塔城地区 塔城市 杜别克街道 塔城地区检察分院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要求
塔城市供应商
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采购人需求描述报价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参数清单供货,不能有负偏离。必须在塔城市本地有实体店。报价公司报价之前未达到以上要求报价、报价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