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示范小城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南部安置区项目
招标公告
安徽省 | 池州市 | 东至县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19-10-27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19-11-08
投标截止时间:2019-11-01
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示范小城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南部安置区项目出让区隆华道北侧河道工程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东丽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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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本项目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示范小城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南部安置区项目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城镇【****】***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滨丽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万元,银行贷款:*****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东丽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滨丽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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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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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示范小城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南部安置区项目,建设规模为*******平方米,*******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农民安置住宅***.*万平方米,配套公建**.*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并且应建设安置区道路、绿化、给排水、燃气、供暖、电力等配套基础设施和项目区土地整理工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总投资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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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地点:东至规划北四号路、南至规划九大街、西至规划一号路、北至规划三大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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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示范小城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南部安置区项目出让区隆华道北侧河道工程,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模:****米。河道工程砌石护岸*****平方米;道路等级按照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道路面积****平方米,箱涵宽度*米,箱涵长度**.*米,基坑深度*.*米;河道绿化***** 平方米,绿化投资额***万元。招标范围包括河道疏浚工程、道路工程(含过路箱涵工程)、河道绿化工程和闸门。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总投资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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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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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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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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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应配备人员:(*)正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副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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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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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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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报名,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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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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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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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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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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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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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 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号一楼业务室二 获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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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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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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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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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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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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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天津市滨丽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刘耘昊(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示范镇杨台大街*号(滨丽公司)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马婕 电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东丽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崔龙浩(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号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韩静 电话:
***-******** 传 真:
***-********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东丽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滨丽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
马婕 电话:
***-********传真:
***-********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示范镇杨台大街*号(滨丽公司)天津市东丽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
高娜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com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利津路***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