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城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特许经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河南省 | 信阳市 | 固始县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1月02日
项目编号:固财招标采购-2023-85
项目名称:固始县城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特许经营项目
联系方式
1383*******
联系人:姚*
单位: 固始县城市管理局
招标人
1834*******
联系人:马**
单位: 山西中盛嘉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固财招标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固始县城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特许经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地点:本项目拟选厂址位于固始县城区,主要涉及公交站、各类停车场、城区市政道路等;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个及其配套设施,本次招标的一标段拟建设***个及其配套设施;
(*)、采购范围:
本次招标的一标段:固始县蓼北路、黄河路、中原路、陈元光大道、信合大道、大别山路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特许经营权采购;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本次为一标段招标;
(*)、招标控制价:各供应商应以合作期限(含建设期)年限为投标报价,本项目一标段的招标控制价为:**年;
(*)、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主要为新建项目,为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综合考虑本项目特点、投资规模、回报机制、项目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以及融资需求等因素,本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 (BOT)的方式进行运作。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投融资、建设 本项目涉及全部充电设施设备,并负责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营维护工作。合作期内通过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取相应的充电服务费,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按照移交标准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年(其中建设期*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固财招标采购-****-**-*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 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二十大街与新三路交叉口 **.**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固始县城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特许经营项目一标段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年(其中建设期*年) 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评审专家名单
喻宝炎、文一鸣、邓杰、阮金淑、王永刚、张巨国、刘新爱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并参照市场计取;
收费金额:***,***.**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单位名称: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联合体成员*:河南联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合作期限(含建设期) **.*年 *、本项目中标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固始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固始县蓼城大道与幸福路交叉口南***米
联系人:姚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山西中盛嘉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福禄街与中兴南路嘉亿东方大厦****室
联系人:马亚琪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勇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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