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朝阳市卫生监督所)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变更公告
辽宁省 | 朝阳市 | 双塔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10月21日
项目编号:JH24-211300-02262
项目名称:朝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朝阳市卫生监督所)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
(朝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朝阳市卫生监督所)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朝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朝阳市卫生监督所)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四章 评标方法,***包评分细则,序号*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为**分钟,如遇特殊情况以现场实际解密时长为准。如有问题可拨打开评标服务部电话进行咨询:****-*******;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本项目收取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保证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单独密封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或邮寄至: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双塔区人民路*B四楼),收件人:田洪涛,联系电话:***********。送达时间以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燕都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B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佳琳 乌广宇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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