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新绛安子巷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新绛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新审管审[****]**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上级资金及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处公有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条传统街巷建筑风貌整治提升;广场更新改造;修复历史街巷道路铺装;强弱电系统入地、给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文化活动中心提升改造。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新绛安子巷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元,施工图设计费***.***万元;
(*)建设地点:新绛县老城区;
(*)计划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行业、山西省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工程施工符合设计图纸、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相关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和工程施工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绛安子巷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拟派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本次投标最多*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
②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总承包项目牵头人、双方各自的项目负责人,约定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