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人才大厦两处房产转让标的2:上海市黄浦区人才大厦1001室、1002室、1003室、1101室、1103室
其它公告
上海市 | 黄浦区国有产权 发布时间:2023-05-17
项目编号:GR2023AH1000321
项目名称:上海市黄浦区人才大厦两处房产转让标的2:上海市黄浦区人才大厦1001室、1002室、1003室、1101室、1103室
项目编号 |
GR****AH******* |
项目名称 |
上海市黄浦区人才大厦两处房产转让标的*:上海市黄浦区人才大厦****室、****室、****室、****室、****室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意向受让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意向受让方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用户注册时已上传的除外),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上级单位同意受让的批准文件;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用户注册时已上传的无须再次提交); (*)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披露”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竞价保证金可直接转为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或退还至指定的账户(不计息)。 *、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意向受让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