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熟肉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海水养殖产品/海水养殖蟹,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海水养殖产品/海水养殖虾,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海水养殖产品/海水养殖鱼,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畜禽产品/生奶,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蔬菜及食用菌/其他蔬菜及食用菌,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蔬菜及食用菌/食用菌,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蔬菜及食用菌/蔬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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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大连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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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大连长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汇达街*号楼****室)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大连长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汇达街*号楼****室)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袁克政、冯宝权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连市中山区天津街**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连长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大厦C-***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袁克政、冯宝权 *********** |
项目概况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长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汇达街*号楼****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M*********
项目名称: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A包:海产品、水产品、鲜肉类食堂食材投标单位定点采购;
B包:蔬菜、水果、鸡蛋、奶类食堂食材投标单位定点采购;
C包:米面粮油、副食、干货类、调料品投标单位定点采购。
(详见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注:*.投标单位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本项目招标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可以投一包或多包,但不能只对个别服务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当投标人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包同时排名第一时,按包号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注:本项目合同期满后,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合同价格(折扣率)不变,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最多可续签二年(须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B、C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本项目供货能力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注:(*)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信用大连”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征集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长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汇达街*号楼****室)
方式: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以及上述证明材料,采用“不见面”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报名材料扫描件进行网络购买。电子邮箱:********@***.com。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长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汇达街*号楼****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最高限价:A包:折扣率为***%;B包:折扣率为***%;C包:折扣率为***%(投标折扣率高于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天津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长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大厦C-***
联系方式:袁克政、冯宝权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克政、冯宝权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