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湖书院基建电施工工程成交公告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贵朴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蝶湖书院基建电施工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蝶湖书院基建电施工工程
二、磋商公告发布的时间及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于****年**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年**月**日
磋商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米建业总部港D座***)
磋商小组成员:徐进、张炎森、吉振啟
四、成交结果信息
成交供应商:河南九如电力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丰慧城*号楼*单元***号;
成交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及通过国家电网审核且完成送电;
项目经理:刘杰;
注册编号:豫************。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成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号文规定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成交)服务费:****元。
开户名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总部港支行
账号:**** **** **** **** ***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贵朴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前程路**号电商总部大厦***室
联系人:向女士
电话:****-********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米建业总部港D座***
联系人:李女士 范先生
联系方式:****-********,********
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