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松花江灌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红旗分区一期)社会投资方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吉林省 | 长春市 | 九台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1-09-21
项目编号:JLWR2021-347-ZC027(1-2)-1
预算金额:2079.86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1-09-28
投标截止时间:2021-10-15
开标时间:2021-10-15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松花江灌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红旗分区一期)社会投资方
联系方式
1566*******
联系人:杨**
单位: 长春市九台区乡村发展土地综合整治有限公司
招标人
0431*********
联系人:姜**
单位: 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人
0431*********
联系人:王*
单位: 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松花江灌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红旗分区一期)社会投资方已由九台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长九府批复【****】**号),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南湖大路***号金鼎大厦**楼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WR****-***-ZC***(*-*)-*;

*、招标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松花江灌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红旗分区一期)社会投资方;

*、建设规模:项目拟建设规模***.**公顷,旱改水面积***.**公顷;

*、投资估算:****.**万元;

*、资金来源:社会资本;

*、采购需求:在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服务和监管前提下,由社会投资方负责落实项目前期的勘测、设计、预算、施工、审计、工程复核、质量检测、耕地质量评价(囊括项目设计、建设、验收工作及报请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评价入库等全程工作),并辅助落实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相应工作,并承担全部资金及费用投入。

*、项目地点:长春市九台区上河湾镇玉丰村和三台村辖域内;

*、计划工期:****年**月**日-****年*月**日;

*、合作模式: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原则,由中标人负责落实本项目勘测、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工程施工等全部工作,项目建设过程前、中、后期所有资金均由投资方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社会资本方必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由不同法人及其他组织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社会资本方最近连续三年(****年、****年、****年)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年、****年、****年)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独立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年*月*日-****年**月**日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年**月**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近*年内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终止合同、且不在处罚期内、不曾有过与类似投标项目相关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号文件),拒绝在近三年(****年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湖大路***号金鼎大厦**楼招标业务部

*.方式: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套):(*)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近半年任意一个月内企业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招标文件售价:****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年**月**日**点**分,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乡村发展土地综合整治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福临大街与中央路交汇

联系人:杨立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号金鼎大厦**楼

联系人:姜海波、王琰

电  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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