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郑重说明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除《拍卖公告》中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活动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在拍卖过程中,法院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除买受人悔拍情形以外,法院也不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举报电话:****-********。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卖成交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因拍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联系。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定于****年*月**日上午**:**时至****年*月**日下午**:**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车牌号为陕A*V***号的小型汽车;车辆识别代号:WBA*A****DJ******;发动机号:N**B**A;品牌型号:宝马牌;车辆类型:小型轿车;车身颜色:黄;表显里程:******KM;使用性质:非营运;出厂日期:****-**-**;车辆停放地址:庐江县人民法院停车场。
评估价:人民币*****.*元;
起拍价:人民币*****元;
保证金: 人民币****元。
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整车拍卖。(*)车辆车况一般,如有水涝洪灾等自然灾害造成标的物部件损坏,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法院按现状进行拍卖、移交,不作任何形式的担保;(*)本次拍卖标的物是否存有违章、驾照扣分、补审、维修、保险等情况均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自行处置;(*)买受人资格问题,车辆过户、提档、挂靠等是否有限制,相关事宜请竞买人自行咨询落户地车管所、运管处、出租车公司等相关部门。竞买人请实地看样,了解清楚后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竞拍,否则竞买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标的物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产权证照转移办理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之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成交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地址:庐江县庐城镇经二路与城东大道交口)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
法院联系人:昌法官 ***********
法院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城东大道与经二路交口
拍卖辅助机构: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辅助机构联系人:***********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