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公司水渣采购项目二、项目内容(一)材料名称:矿渣^粒化高炉矿渣;资源产地:鞍山宝得钢铁;年需求量:**万吨;日保供量大于等于***吨。 质量要求:水份≤**%;质量系数=(CaO+MgO+AL***)/(Si**+MnO+Ti**)≥********;MnO≤********%;TiO*≤********%;LOSS≤********%;CL≤********%;*d活性指数≥**%;**d活性指数≥**%;无其他杂质,不结块不板结,不含有绿块;备注:以上约定的预计数量不作为实际订货数量,实际订货数量以本合同有效期内买方通知卖方的供货数量为准。(二)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三)检斤方式:以买方进厂检斤数量为准。(四)交货方式:卖方按买方通知的到货期限、到货数量组织发货到买方指定地点,运输途中的风险及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鞍山宝得钢铁的发货单(出厂检斤单)对货物的外观及重量进行验收,禁止途中发生二次倒运。(五)结算方式:货到后经买方按照质量考核标准检验合格后,由买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计算货款总额,卖方根据确定的货款总额开具税率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将发票挂账后进行结算付款。付款方式:承兑汇票、电汇。